首页>电话参考稿>重点口讲稿
发布时间:2017-07-07      调整字体: 特大            特小

 

【致公检法司】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被废

 

下载:

 

您好,最近有一份档案被翻出来,引起外界强烈的关注和讨论。
 
早在2011年的时候,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了1999年两条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在中国出版法轮功书籍完全是合法的!
 
您快上网去查法规吧! 我们在国际互联网上都看到内容了。
 
身为公检法司人员,咱们千万不要因为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资料,或是有法轮功书籍(资料)就把他们非法抓捕、判刑。这件事干不得啊!
 
我真的为您的前程感到担忧啊! 2013年8月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公检法司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终身追究的啊! 现在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抓补都是故意错用法律强加罪名的。
 
(请自行加入大法真相等……)

 
 
 

【RTC写作组编制20170707】

 
 
 
 



相关文章

专案电话稿参考
最新专案切入点短稿
专案电话稿
给官员的口讲稿
对教育人员【口讲稿】
给体制内朋友【口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