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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對法輪功造謠毒害
目錄:
一.天安門自焚案 (參閱第一部份)
二.1400例 (參閱第一部份)
三.4.25真相 (參閱第一部份)
四.法輪功是X教 (國家公佈邪教並無法輪功/什麼是邪教?/大法洪傳/國際褒獎)
五.法輪功不讓人吃藥 (祛病健身有奇效/專業論文發表/自身案例)
六.法輪功違法 (《轉法輪》已解禁/國賠案例、無罪釋放)
七.對李洪志師父的造謠抹黑 (名譽上搞臭/國際褒獎/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在世百大天才)


 

 
一至三,參見「真相參考資料」第一部分「法輪大法真相」的1,2,4條目。
《1.大法洪傳》
《2.1400例》
《4.4・25真相》
 

 
四:法輪功是X教(國家公佈邪教並無法輪功/什麼是邪教?/大法洪傳/國際褒獎)
1.國家公佈邪教並無法輪功
李老師在《我的一點感想》中說:「所有煉『法輪功』的人都是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只是他們每天早上到公園裏去煉半小時或一個小時的『法輪功』,然後上班去工作。沒有宗教的各種必須遵守的規定,沒有廟、教堂,沒有宗教儀式。想學就學,想走就走,沒有名冊,何「教」之有呢?」
「至於說「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錢財,為人祛病健身也屬「邪」的範圍呢?或者是,不是共產黨理論範疇的就是邪的哪?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來決定的。難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觀念就可以定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觀念也可以定為邪的嗎?」
《探尋真相 兼聽則明 ——法輪功小問答》

 
其實中共根本就沒有把法輪功定為x教。「邪教」之說是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時首先拋出的。第二天《人民日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重複江澤民的誣衊之辭。然而,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不是法律。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對國家主席的職權作了規定,江澤民作為國家主席是沒有權力做這樣的認定的。因此這只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不能代表國家。
就在這之後不久,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頒布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而這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號檔全文)。公安部頒布的這個通知,明確否定了江澤民和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衊之辭,表明法輪功不是邪教,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輪功15年後的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 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14種邪教。這無疑等於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
《靜遠: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為自己做的辯護》

 
2. 什麼是邪教?
 
1)其他國家為什麼承認法輪功是正教
奧姆真理教不光是在日本,在哪個國家都被認為是邪教,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違法,製造了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等一系列恐怖活動,其犯罪包含教主共有13名被判死刑,6名無期,其餘成員分別判處1年至20年有期徒刑,1名無罪。
法輪功為什麼在全世界除了中國大陸,甚至在香港、台灣都是可以煉的,就是因為其他國家都調查過,發現我們是正教,只是和平抗議迫害,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現我僅舉幾例其他國家對待法輪功的態度:
法國:《南華早報》報導引述法國內政部反邪教小組表示「法輪功從未觸犯法律,僅僅是一個遵守法國法律的自由的協會。我們不能濫用邪教這個詞,並把它用於任何一個宗教運動,無論是老的還是新的。根據法國法律,法輪功不該被稱作邪教。」
美國:因報導法輪功獲得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前北京分社社長伊恩・約翰遜認為中共是以西方反邪教運動的合法性來掩蓋當局的鎮壓,因為法輪功不符合對邪教的共同定義,並指中共方面說法不被支持、從不允許法輪功受害者單獨受訪。
加拿大:加拿大前亞太司長大衛·喬高引用蒙特利爾大學教授大衛·歐比對法輪功的詳細研究結論指「法輪功不是邪教」。
台灣:1999年「7.20」之後,台灣從官方到民間,有許多人調查研究法輪功。不少人通過深入了解和親身實踐,卻得出了與中共完全相反的結論,越來越多的台灣人走入法輪功修鍊。至今為止,台灣已有上百萬人學煉法輪功,台灣警察張永祥便是其中的一位。
張永祥從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後,就職於台北市內湖區派出所。中共大面積打壓法輪功的消息傳到台灣後,當局對法輪功問題非常重視。台北市警察局指令各地派出所警察了解法輪功及其在台灣的活動情形。當時,台灣修鍊法輪功的人只有幾萬人,正巧張永祥的轄區內有位里長是法輪功學員。張永祥找到這位里長,詳細了解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得知法輪功的修鍊園地完全公開透明:你想煉,就來煉;你想走,你就走。修鍊法輪功的人都是自己身心受益後,自覺自愿來煉的,沒有任何強制性,並給他些介紹資料。後來張永祥說:「我拿回去看後,覺得法輪功很好,跟中共宣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這其實是佛家的一種修鍊法門,我親眼見到里長、里長太太平時的言行都很好。所以,後來我就在那份調查表上寫道:『法輪功在台灣沒有什麼非法的集會,他本身只是一個修鍊團體,都很好。』」
2)政治因素
共產黨說我們是X教,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摻雜了政治因素,是因為共產黨現在在當政,我們才被「污名化」。歷史上,政治因素對邪教定義的影響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基督教的地位在羅馬帝國時期的戲劇性變化。
在基督教創立初期,由於早期信徒的積極活動,教徒數目快速增長。羅馬帝國當局對這個新興的宗教團體從忽視漸漸轉變為重視。有鑒於維護統治階層的利益的考量,羅馬帝國皇帝尼祿當採用各種手段迫害基督徒,將基督教定為邪教,並將其成員送入斗獸場任野獸殺害。基督教受迫害三百年,直到4世紀羅馬元首君士坦丁大帝在位期間基督教的地位才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由於這位皇帝宣布歸信基督教,因此基督教也從所謂的「邪教」被合法化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3)義務教功
邪教的一大特點就是入了以後要交錢,但是我們法輪功除了買書付書錢,是一次性的。如果任何人和我們要求捐款或者交錢,我們馬上就會覺得有問題。因為很多我們師父講法都講過錢這方面問題,比如《大圓滿法》就寫明了:「義務教功,嚴禁收費、收禮;煉功人不求名利,只求功德。」所以誰要是提錢的事,我們馬上就覺得這個人有問題。
4)來去自由
邪教的特點是精神控制,成員不能隨便離開。但是煉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我們來去太自由了,沒有人管。你想煉就煉,不想煉就不煉。99年鎮壓開始也有很多人不煉了,結果過了幾年他又開始煉了。還有的人一開始就發現共產黨在造假新聞,不相信那些報道,還繼續煉。
5)共產主義具備邪教特點——因為它是邪教才害怕正教
共產黨《紐約時報》2014年文章稱,2014年6月1日,中共官媒中央電視台公布「邪教組織的六個特徵」,包括個人崇拜、無視道德以及限制人身和精神自由等等。文章稱,所有六大特徵,都能在共產中國找到現實證據。許多人[誰?]都有意地將它指向共產黨自身,含蓄地發表評論道:感謝政府感謝黨,我終於知道哪個才是最大的邪教了。不少網民揶揄這說的是中共。
著名中國法學家、前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程干遠說,毛澤東繼承了馬克思學說,「將中國共產黨變成了一個最大的邪教組織,文化大革命則是(中共)這個邪教組織發動的邪教運動。」他說:「這個邪教運動是以領袖造神為目的,把領袖作為神來看待。」2005年公開退出共產黨的中共駐澳洲外交官陳用林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稱「共產主義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國共產黨是代表政府恐怖主義的一個團體。」
「人民聖殿教」,是由美國基督教牧師吉姆-瓊斯於1955年在印第安納州創立的一個基督教教會,後逐漸演變為邪教。他聲言在美國傳教,目的就是實現他的共產主義理想。1978年11月,在教主瓊斯的帶領下,900多名信徒一起在南美洲的蓋亞那熱帶叢林為了「社會主義的榮耀」集體自殺,該教從此被世人視為邪教之尤。瓊斯1977年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說「最崇拜的偶像是毛澤東。他還在傳教過程中,講他是列寧的投胎轉世。他實際上是一個狂熱的社會主義者。」 瓊斯採用毛式共產主義常用的高音喇叭洗腦技術,說來自美國的法西斯主義和各敵對勢力正熱衷破壞其社會主義試驗。《華盛頓郵報》報道,瓊斯讓人們喝了(假)毒藥以後,讓他們一個一個的站起來,回答「為什麼為社會主義而死是自豪而榮幸的」。這與延安整風中的「假槍斃」類似。
 
3.大法洪傳
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是中華五千年文明歷史中翻譯外國文字最多的一本書!他在整個人類文化歷史中的地位又如何呢,上世紀80年代,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被譯成外國文字發行量最多的世界文化名著中,除了《聖經》以外就是《道德經》,《道德經》涉及30多種語言。請注意這可是整個人類歷史的跨度。進入上世紀90年代,準確地說1994年《轉法輪》在中國首次出版,現已被翻譯了41種語言。《聖經》、《道德經》已傳世二千多年,《轉法輪》僅面世二十餘年,創造了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蹟。
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為自己的民族設立一個節日,「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周」、「法輪大法月」、「李洪志日」 以紀念和感恩法輪功給人類帶來的希望和光明。洪傳世界100多個國家,獲得各國的褒獎及支持5000多項。5月13日被定為「法輪大法日」,每年的這一天100多個國家同時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從政府高官、國會議員到普通的公民,普天同慶。
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效果特別神奇,醫學上不能治癒的絕症、疑難雜症康復了,多年癱瘓的病人正常行走,這種例子在全世界不勝枚舉,神跡遍布全球。法輪大法已使全球一億多人不花一分錢得到了身體的健康,道德的升華。所以贏得了世界人民的景仰。這與當初在中國的情況完全一樣。1998年人大和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做了調查,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祛病總有效率97.9%,修鍊人數7000萬到一億,一些官媒也做了報道。
法輪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是佛家的高德大法。做醫生的法輪功學員決不會收病人的紅包,拿藥廠的回扣,而是一心一意救治病人;做法官的法輪功學員決不會吃了原告吃被告,收當事人的紅包,而是秉公辦案;做老師的法輪功學員決不會收家長的紅包,而是認認真真教導孩子。做生意的法輪功學員決不會欺詐、賣假貨,而是公平交易。
法輪功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迅速傳遍世界並贏得世界如此的景仰,在人類的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法輪功是我們全球華人最高的榮耀!許多不明真相的中國人,對本民族最高的榮耀任意的踐踏,任意的蔑視,是件多麼可悲的事情!讓外國人怎麼看得起我們!我們是不是被中共騙得太慘了!
 
4.國際褒獎
僅在2017年,據不完全統計,美國各級政府、政要至少通過6個表彰法輪功和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決議案,頒發褒獎令46個、賀信9封。其中,紐約州參議院的一個表彰決議案由63名參議員全票投票通過;紐約州的一個褒獎令由42名州眾議員聯名頒發。

 

 
五:法輪功不讓人吃藥
1.關於吃藥問題法輪功怎麼講的
看遍《轉法輪》及法輪功全部有關書籍,沒有一句「不準學員吃藥」的話。江澤民為甚麼把法輪功的書籍和音像製品都銷毀了呢,就是怕他的謊言被揭穿。
關於吃藥問題,李洪志大師澄清說:「有消息說我不叫人吃藥,事實上根本沒那回事。我只是講了一個修煉與吃藥的關係。我使一億多人得到了健康的身體,無數危重病人成了健康的人,這是事實。而有些在生命非常危險時期的病人與精神病人,我一向不叫其學法輪功。可是有人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非要學,那麼出現的死亡的個別人能說是我的學員嗎?我也從來沒見過沒被管的人學了幾個動作就不會死了。那麼醫院可以治病,就不應該有人死在醫院裡了嗎?」
1998年9月國家體育總局抽樣調查法輪功學員12,553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病情好轉的20.4%,法輪功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1700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2100多萬元。1998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煉法輪功可以祛病健身,但不是用來治病的。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要求修煉者提高心性,光練動作、不修心的人,不能算成法輪功學員。法輪功也從來沒說「練了功就不死人」,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探尋真相 兼聽則明 ——法輪功小問答》

 
2.祛病健身有奇效(專業論文發表/自身案例)
中共國家體總於1998年派出調研組到長春和哈爾濱對法輪功進行調研,對法輪功作出了正面的評價,認為法輪功的功法功效很好,對於社會的穩定,對於精神文明建設效果顯著。
1998年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97.9%。其中7170名學員填寫了年節約醫藥費數字,共節約醫藥費1,265萬元/年,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1700多元。
而且有幾個特點,時間短見效快,有的在聽完李老師講課或在家看書,三、五天之內就出現了癥狀消失,全身一身輕的感覺,大部分在數月或一到兩年之內能達到疾病癥狀完全消失或好轉。還有象絕症的治癒、他們有的被醫院判了『死刑』有的被權威專家下了『無法治癒』的定論。可是通過修鍊法輪大法,卻奇蹟般地得到了康復,簡直讓醫學專家目瞪口呆,震驚之餘百思不得其解。
 
3.我認識的有煉法輪功的人就生病死了,還不願意吃藥。
其實煉法輪功的有7000萬到一億,因為太多人煉了,有的人可能就有自己的認識和做法。但是這個功法從來沒有說人生病不能吃藥,不能看病,我認識的有的阿姨不舒服了去醫院看的都有。
法輪功祛病健身效果有醫學專家調查過,當時的結論是有效率高達97.9%,總共1萬2千多人參與調查。其實這就象有人學游泳,有很多人都學會了,游的很好;但是有個別人游不好淹死了。你不能說游泳不好,千萬別學游泳。
不相信的話,我建議你自己了解一下法輪功,可以看看法輪功相關的書籍是怎麼寫的,有沒有讓人生病不吃藥。
 

 
六:法輪功違法 (《轉法輪》已解禁/國賠案例、無罪釋放)
1.《轉法輪》已解禁
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
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1999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近日引起外界關注。大陸多位代理過不少法輪功案的律師認為,此舉或跟前總理溫家寶有關,並從法律專業角度談鎮壓法輪功違法與荒唐。有評論指,這顯示早在6年前,胡錦濤、溫家寶執政時期,中共高層就有人試圖做出為法輪功解禁的努力,但直到現在才被曝光。
這個屬於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文件,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於2011年3月1日簽發,文件內文稱:《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第2次署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第99項廢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達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第100項廢止的文件則是1999年8月5日下達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當時廢止的文件有161條,目前這個國務院公報的第50號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中央政府網站上。(網址:goo.gl/vwFWzn)
《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解除》
 
2.違法? / 國賠案例、無罪釋放
1)、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 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傳播法 輪功資料是合法的。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才是違法的,是對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肆意踐踏和侵犯。
一個人信什麼或不信什麼,是人的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天賦人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去上訪,去告訴人們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真相,是在維護憲法賦予自己的合法權利,是合法的,是合情、合理的。一個人或一個群體受到了不公正對待,有了冤屈,「攔轎喊冤」,向周圍人訴說自己的冤情是正常的,是無可非議的。現在上億的法輪功學員無辜的被打 壓、被迫害,我們向國家有關部門和周圍的民眾訴說我們的冤情,告訴人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所有的迫害理由都是謊言,是不真實的,告訴人們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告訴人們我們是被迫害的,是被冤枉的。這難道不應該嗎?如果人們在受到冤屈時, 連喊冤的行為都違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這樣的法律還是真正的法律嗎?
合法原因有四點:
a.中國法律從來沒有下定義說:「法輪功是×教」,只是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說的,這不能成為法律依據。實質上任何政府都沒有資格去認定誰是正教、誰是邪教。
b.法輪功屬信仰自由範疇,國際法律和中國憲法都規定了信仰自由,也就是說,中國公民是可以信仰法輪功的。
c.共產黨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可是誰也說不出來法輪功學員究竟具體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這完全是無中生有編造的罪名。
d.法律管轄的只是人們的行為,而不是思想。一個人想去殺人,如果他只是想了想而沒有任何行動,法律就無法制裁他。用思想給人定罪,這是根本違背法律精神的。
現在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們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兇江澤民卻在國際上被指控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探尋真相 兼聽則明 ——法輪功小問答》
 
2)、陸首例 法輪功學員獲國賠、無罪釋放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迄今19年尚未停止,2012年一位湖南法輪功學員許郴生,在當地發放真相資料時,遭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抓捕,經過12小時非法審訊後死亡,年僅47歲。家屬從2014年開始維權,2016年底獲得人民幣31.9萬元(約新台幣145萬元)國家賠償。
《陸首例 法輪功學員獲國賠》
《陸首例法輪功學員獲國賠 分析:迫害難以為繼》

 

 
七:對李洪志師父的造謠抹黑 (名譽上搞臭/國際褒獎/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在世百大天才)
1.名譽上搞臭
謊言和欺騙,是中共的一貫手段。
1999年7月22日,中共控制的媒體開始了鋪天蓋地的反法輪功宣傳,以北京的中央電視台為例,在1999年期間,中央電視台每天動用7個小時播出各種事先製作的節目,以大量歪曲篡改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講話開始,然後用各種手段收買病人,加上所謂自殺、他殺、有病拒醫死亡等案件,極盡能事對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進行誣衊和抹黑宣傳。
中共在歷次運動中,都是採取相同的手法,先利用媒體一齊上群起而攻之,給你造一頓謠,挑動民眾的仇恨情緒,然後再揮舞大棒無情打擊。
1)、污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
利用改生日、豪宅、斂財對李洪志先生進行人身攻擊。一位長春學員與李洪志先生住在同一個居民區里,她說:「師父家境清貧,家中最值錢的擺設是一台12寸的電視機。師父出來傳法前,有許多人找師父治病,但師父從不收錢財,有時還準備一點水果來招待看病的人。」
實際上,李洪志先生在長春市解放大路103號西門四樓1號的家,是一棟破舊的老式住宅樓的一個單元房。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實所謂的「斂財」是「子虛烏有」。
其實長春有個重名「李洪志」,曾經在市政府做秘書,現在長春市政協任副秘書長。在媒體播放「李洪志長春豪宅」之前,該人曾對別人說:「他們借我房子不知道要幹什麼,我回家時見房子里擺滿了豪華傢具。」(據熟悉這個李洪志的人說,在開運街,李為兒子準備了一套新房,剛剛裝修完)。當電視播放「李洪志長春豪宅」(開運街5號)之後,該重名李洪志才明白了借房原因,此後再也不敢提及此事。
另外長春許多老弟子都曾去過師父家,除床和生活必須品外,什麼都沒有,非常儉樸。地點也根本不在開運街。「李洪志長春豪宅」的報道完全是為了鎮壓而張冠李戴的卑鄙伎倆。新聞媒體是政府臉面形象,如此不講職業道德,完全成為某個人的獨裁工具,讓廣大人民如何相信?
2)、歪曲篡改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講話。
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把李洪志先生在一次公開場合表示「所謂地球爆炸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中的「不」字剪掉,並以此誣衊法輪功宣傳「世界末日」。
《「長春豪宅」真相》
 
2.國際褒獎
李洪志先生於1994年8月3日榮獲美國休士頓市授予榮譽市民和親善大使稱號;1996年10月12日美國休士頓市市長更宣布1996年10月12日為「休士頓李洪志大師日」;美國伊利諾伊州州長、州財政部長和芝加哥市長於1999年6月25日頒獎予李洪志先生以表彰他的傑出貢獻。
隨後,李洪志先生在世界各地受到大量褒獎,至今,世界各國政府機構、議員、團體組織等對法輪大法和創始人頒發褒獎及感謝超過5000多項。
 
3.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法輪大法也叫法輪功,是建立在中國傳統的精神與文化之上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一九九二年在中國將其首次公開傳出。
由於中共的殘暴鎮壓和法輪功堅持不懈的和平抗爭,因此英美等西方國家已經有三十個國會議員和大學教授提名李洪志和法輪功角逐公元二00一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李先生已經4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大紀元: 忍無可忍,法輪功海外大規模聲援行動》
 
4.在世百大天才
根據英國一家全球諮詢公司「Creators Synectics」2007年10月29日公布全球百大在世天才榜調查報告,美國以43人入選排名第一,英國的高智商天纔則有24人。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排名第12,位居華人榜首。
根據調查結果,瑞士化學家霍夫曼以總分27分,名列在世天才第一名,發明網際網路的英國科學家柏內茲─李(Tim Berners-Lee)同列第一。
美國投資專家暨慈善家索羅斯排名第三,卡通《辛普森家庭》創作者,漫畫家果恩寧排名第四;南非前總統曼德拉與二度獲得諾貝爾獎的英國化學家桑格以23分同列第五。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排名第12,位居華人榜首。另一位華人,美國聖地亞哥加州大學AIDS研究中心主任黃以靜排名第32。流亡海外多年的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也榜上有名,排名第26。
參考資料:
《英國公布全球百大天才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居華人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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